高黎明在讲话中指出,这是一个庄重的称号。“全国文明单位”这一荣誉称号是从国家层面对一个单位精神面貌、能力水平、成效业绩、社会影响的综合评价,代表着最高水平。能够在激烈的竞争中胜出,是对泰安市公安局整体工作的充分肯定和最高褒奖。这一称号庄重神圣,每一名干警都要感受到它的厚重,体会到它的价值,认识到它的意义,倍加珍惜、倍加爱护。这是一个自豪的时刻。这一荣誉的获得,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公安工作的关心重视和高度认可;充分体现了在以鞠向群同志为班长的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局上下以实干赢得尊重、靠有为赢得地位的坚定信念和生动实践;充分体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充分体现了广大干警、警辅人员牢记职责,务实担当,埋头实干,拼搏奉献的优良作风和进取精神。成绩来自大家,光荣属于集体,每一名泰安公安人,都应该为此自豪和骄傲。这是一个辉煌的标志。近年来,我们积极倡导和坚持警察意识、问题意识、应急意识,大力弘扬务实担当、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在平安建设、维护稳定、应急处突、打击犯罪、安全监管、“公安铁军”建设等方面,做出了不懈的探索和努力,收到了前所未有的成效,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获评“全国文明单位”,标志着泰安公安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以新的姿态昂首步入了新时代。这是一个奋进的起点。荣誉代表过去,拼搏成就未来。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以获评“全国文明单位”为新的起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不断以绝对忠诚扛起神圣使命,以务实担当强化履职尽责,以高标定位推动争先进位,以百倍恒心深化铁军建设,让“忠诚”成为泰安公安队伍的警魂,让“担当”成为泰安公安最鲜明的特质,让“铁军”成为泰安公安工作最有力的保障,让“平安”成为泰安最响亮的品牌,不断把“全国文明单位”这块金字招牌擦得更亮,在新时代放射出新的熠熠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