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分子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常见手法:
1、以假乱真法。犯罪分子以虚假的证明材料虚构不存在的单位,或伪造身份证明、冒用他人名义,在签订合同骗取钱财后就溜之大吉。
2、“唱空城”法。犯罪分子虚构购销产品、发包工程、投资协作等名目骗签合同,待收受对方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得到担保财产后迅速逃逸。
3、“演双簧”法。犯罪分子利用媒体和网络先发布虚假广告,冒充国家行政机关、国有企业、部队和知名民营企业等单位名义,以紧俏和滞销商品为诱饵,通过以一方需购买某种物品,而另一方能提供此物品来演“双簧”,随后诱惑第三方参与进来,上当受骗。
4、“空手道”法。为证明自己“有经济实力”,犯罪分子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虚假的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等作担保,诱使对方当事人信任,再利用经济合同诈骗钱财。
5、“钓鱼”法。犯罪分子本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为达到其犯罪目的,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使对方当事人相信其履约能力和诚意,进而与之签订标的额更大的合同,待诈骗到大量钱财后立即销声匿迹。
6、“连环套”法。犯罪分子先以高价签订买卖合同并交付小额定金或支付小部分货款,在骗取对方信任后,想方设法拿到全部货物,然后迅速将这些货物进行低价倾销,随后迅速逃跑。
防范合同诈骗五招要记牢:
1、严把合同关。
正确地签订合同要求签约前,经营者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的真实身份和履约能力。如果对方公章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公章或内设机构,应要求其提供所属法人机构的授权书。对方在合同上签公章,并不能保证合同是有效的,还必须保证合同的签字人是对方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人授权的经办人。如对方签字人是企业的法人代表,那么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要求对方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法人资格证书;如对方仅系企业的业务人员,则还应让其提供企业及其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合同书、业务人员自身的身份证明以及财产担保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其次要严格审查合同的各项条款,有条件的不妨向自己的法律顾问咨询。再次,要特别关注争议管辖权条款以避免对方精心设计的司法陷阱。一些骗子往往在其所在地经营了良好的社会关系,利用地方保护主义逃避法律制裁。所以最好约定由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学会多看:看对方资质证书全不全、真不真,看对方身份证有没有问题,看产品与合同是否相符,看对方眼睛是否飘忽不定。只要是骗子总有露出破绽的地方。
3、切记戒贪: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免费午餐”。
4、多问多想,增强防范意识,多问一个“为什么”。想一想对方做生意的目的,有没有骗人的可能。
5、多动,马上行动,进行广泛的资信调查,查清对方的资信状况。
(来源:公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