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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范  

【交通安全防范】骑电动车时必须注意的9个安全驾驶要点

发布时间:2016-05-30

 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中,电动自行车以其方便快捷、经济实惠和环保等特点深受广大“上班族”的青睐,逐步成为继公共交通、家庭汽车和自行车之外的又一大交通工具。可是,伴随其数量的激增,电动自行车带来的新的社会问题也接踵而至。由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数量逐年递增,类似于超速、闯红灯、占道抢道等违法行为使之逐渐成为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又一大严峻考验。

 警方提醒您,驾驶电动自行车出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装备要齐全,保护好自己生命安全,检查刹车是否灵敏。

 2.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通行,同时从道路(不含路肩)右侧边缘线算起,不得超过1.5米。此外,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在车行道上停车滞留。

 3.电动自行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电动自行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不得进入路口;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向右转弯遇有同方向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在本车道内能够转弯的,可以通行;不能转弯的,依次等候。

 4.电动自行车要横穿道路时,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5.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与周边的电动车驾驶人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同时,还应当与前方或者相邻行驶的车辆保持安全距离。

 6.电动自行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7.电动自行车载人,可以搭载一人;在城市道路上驾驶时只可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儿童,搭载六周岁以下儿童应当使用固定座椅。达到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法定年龄的未成年人,在驾驶时不得载人。

 8.驾驶电动自行车时,遇到车辆故障或途中制动失效的,应当下车推行。

 9.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时,如果驾驶人人身没有收到伤害的,应当保护现场,及时报警,购买了电动自行车保险的,还应当按保险公司的要求向保险公司报警。如果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损失轻微,符合自行撤离现场的规定,应当在与事故其他当事人互留联系方式、车号等信息,并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使用手机拍摄即可)后,及时撤离现场,并与对方自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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