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避“盲”:及时打开雨刷器、近光灯和防雾灯,驱除水雾,确保视野清晰。
2、避“人”:雨中行人撑伞、骑车人穿雨披,其视线、听觉等都受到限制,驾驶人要注意减速慢行,耐心避让行人和骑车人。
3、避“车”:雨天会车,拉大距离,减少并线,避免加速超车,谨防追尾和侧滑。
4、避“水”:避免涉水,小心发动机熄火。路遇积水路面,探明深浅,中途切忌换挡;如不慎熄火,不要再次启动车辆,防止发动机进水,尽量下车将其推出积水路段。
5、避“失灵”:车辆驶出漫水路面后,不能马上高速行驶,确认刹车有效后才能正常行驶。
|
||
|
|
||||||||||||
Copyright 2015 泰安公安民生警务平台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主办:泰安市公安局 鲁ICP备090008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