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时代,看似平静的生活里面,不时涌动着各种各样的陷阱。谁都不想看到自己掉入陷阱,但事实上,很多人在各种诱惑和“情非得已”面前,还是经受不住考验,成为陷阱中任人宰割的“羔羊”。而诈骗、传销、集资、色诱便是日常生活中,人们最容易遇到的四类陷阱。犯罪分子往往就是利用它们,达到不法企图,使许许多多的家庭深受其害。笔者选取近几年来发生的这类案例,希望大家从中受到警示,提高自己的防范意识。
▲诈骗类
【种类】分接触性和非接触性两大类。接触性是犯罪分子采取“神医治病”、“私分捡到财物”、“兑换钱币”、“寻宝挖宝”等方式,骗取受害人信任后,编造各种理由骗取受害人的现金或金银首饰。非接触性是犯罪分子利用手机短信、电话、互联网络作为载体,冒充受害人亲属、领导、老师,或公安、检察、法院、电信、银行、税务等单位各种人员,以涉嫌“恶毒欠费”、“洗黑钱”、“包裹运赃”,以及“汽车退税、消费中奖、亲属被绑架、发生交通意外、熟人借钱”等名目,让受害人一步步陷入他们精心设计的圈套。
【典型案例】2015年12月,刘某的手机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上海移动营业厅工作人员,说她的手机有垃圾信息将被停机,叫她迅速报警,并帮她联系了一名“警官”。这名“警官”自称是深圳市刑侦大队民警,说她卷入了一起诈骗案,她银行卡上的资金将全被冻结。她信以为真,遂按照“警官”帮其解冻账号资金的提示,于次日上午去当地工商银行办理了U盾,向对方透漏了自己的卡号,并按照“警官”防止泄密的提示,将U盾验证码告诉对方,导致银行卡上的117万元现金被转走。
【危害】诈骗犯罪涉案金额大,地域范围广,危害严重。公安部数据显示,2011年以来,每年因通讯信息诈骗导致的民众损失都达100亿元以上,平均单笔金额超过5万元。2015年全国电信诈骗导致群众损失222亿元。很多群众的“养老钱”、“救命钱”被骗,倾家荡产、家破人亡;有的企业资金被骗,破产倒闭,引发群体性事件。
【警方提醒】不要有“贪图便宜”、“一夜暴富”、“天上掉馅饼”的心理。注意保护个人资料信息,不可随意注册、填写自己的身份、手机号码、银行卡号等私人信息。收到陌生人电话、短信时,要做到“不相信、不理睬、不联系”;如果掉入不法份子所设置的陷阱,应当迅速保存涉案证据,并及时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