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辖区散装汽油管控工作。近日,肥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组织民警对城区各加油站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民警重点检查了散装汽油销售登记系统使用及视频监控系统安装情况,要求加油站详细记录销售散装汽油的日期、购买人姓名及用途等,严格落实“实名”购买、“实情”登记、“实时”报告“三实”制度,严禁随意销售散装汽油,并做到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同时,民警还要求各站点要定期做好站内安全自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
通过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加油站散装汽油销售实名登记信息系统的常态化管控,提升了加油站依法经营意识,有效堵塞了安全管理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