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16时许,宁阳县公安局堽城派出所民警在镇卫生院家属楼进行“一标三实”信息登记时,发现紧靠荒地的楼下有一个女式钱包,民警打开钱包,发现包内有现金、身份证、银行卡等,遂根据身份证上的名字查询到钱包失主系王女士,并通过电话联系到王女士。原来,王女士到卫生院取药时,放在电动车筐内的钱包不慎漏掉,而匆忙赶路的王女士也没有发现。后来拿到丢而复得的钱包,王女士一再对民警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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