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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原创】向校园欺凌说“NO”

发布时间:2016-12-26

近日,一篇名为《每对母子都是生死之交,我要陪他向校园霸凌说NO》的文章,在微信朋友圈等平台流传。撰文者自称是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二小四年级某10岁男孩的妈妈,自述了儿子在学校厕所里,被另外两名同学从旁边的隔间,将垃圾筐扔进儿子的隔间,刚好扣在儿子的头上,垃圾筐里,还含有尿液和沾有排泄物的纸巾,两名同学随后大笑着离开。儿子因此陆续出现不肯睡觉、不愿吃饭、不愿上学等“急性应激性反应”。家长将此事反映到学校,校方和老师只认为是一起普通的玩笑,并未引起重视。   

此贴一出,立刻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校园欺凌”事件再次进入公众视野。其实早在2015年,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对10个省市的5864名中小学生调查显示,有32.5%的受访者表示自己在校时会“偶尔被欺负”,另有6.1%的受访者表示“经常被高年级同学欺负”。北大公共卫生学院对18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随机抽取调查显示,有66.1%的男生和48.8%的女生遭受过一种以上的欺侮。而随着网络的普及,大部分欺凌者还上传殴打被欺凌者的视频到网络上传播,目的是“炫耀”并对被欺者造成二次伤害。

“校园欺凌”事件已经成为我国教育发展中的一个弊病,对于正处在成长期的孩子来说,无疑是一种身体上的伤害和精神上的摧残。“欺凌者”由于长期欺负别人,内心得到极大的满足,以自我为中心,自以为是,对同学缺少同情心;“旁观者”会因为帮不到受害者而感到内疚、不安、甚至是惶恐;而被欺凌者通常会在身体上和心灵上受到双重创伤,容易留下阴影长期难以平复,严重的还会影响人格的发展。欺凌事件多发的学校还会影响到学校的整体纪律和风气,培养出来的学生自然而然就会大打折扣。

面对屡屡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社会、学校、家庭都不容忽视,必须予以足够的重视和关注。它不但伤害了孩子,更主要的是将会影响国家的教育大计,因为孩子既是家庭的延续和希望,更是一个国家的栋梁和未来。

国家要根据校园欺凌事件的特点,尽快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法律法规,让全社会认知、熟知各项规定条款,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公检法作为法律的执行者、维护者,要主动与学校对接,适时开展送法到校园,通过案件案例宣讲,从思想上筑牢学生的知法、懂法、守法意识,使人人在意识上有约束性,在执行上有可操作性,在维护上有权威性。

学校要结合校园欺凌事件的本质,深入剖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校园作为欺凌事件发生的主要场所,学校具有不可回避的责任,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要结合青少年学生的心理、行为特点,加强法律法规和学校行为准则的教育和熟知,通过各种奖惩措施和激励机制,引导学生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同学、爱护集体荣誉,争做“三好学生”。老师要切实增强责任心,学会运用各种方法和手段,及时发现和处置欺凌事件的苗头,并主动靠上去做工作,防止事件升级。

家庭要分析校园欺凌事件的根源,反思家长在孩子的成长教育过程中,作为孩子的启蒙老师,方法是否得当,行为是否过激、语言是否粗鲁等等。要及时通过学校、同学、本人,了解孩子在学校的现实表现,发现问题不要回避,及时告知学校,并给予正确的引导和帮助,绝不能听之任之,随波逐流。

“欺凌事件”的发生,绝非偶然,不要谈“欺”色变,更不是中国“特色”,其他国家也有类似问题的发生。未成年人思想没有成熟,自控能力差,还没有掌握处理问题的正确方式。只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积极维护,正确应对,一定会扼制事件的发生和蔓延,形成一种纯洁、正直、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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